2017/8/11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健保署高屏業務組林惠英視察

日期:2017-08-11 11:01:59 | 瀏覽次數:530

主題: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
受訪者:健保署高屏業務組林惠英視察
  全民健保自84年起陸續推動多項居家相關醫療照護,包括一般居家照護、呼吸居家照護、安寧居家照護、慢性精神病患居家照護及特殊身心障礙者到宅牙醫醫療服務等,逐步擴大照護對象。為改善不同類型居家醫療照護片段式的服務模式,提供病患整合性之全人照護,自105年2月15日起公告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
Q1:健保署在去年2月15日公告的這個新計畫「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請問什麼是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
A1:重點說它就是整合醫師醫療訪視、一般居家照護、呼吸居家照護、安寧居家療護4項服務,整合為3階段之連續照護。 我們知道隨人口結構高齡化,失能人口增長,再加上社會結構改變現在多為小家庭又是少子化,很多獨居老人或是兩個老夫婦自己住在鄉下,居家照護的重要性逐漸增加。根據WHO預估到2025年60歲以上人口將是2006年的2倍,到2050年將達20億;發展中國家更為快速。另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全國失能人口快速增加,101年台灣全人口失能人數69萬人,120年快速增加到118萬人,可見居家醫療之需求性。健保署推行這個計畫,其精神是以病患的「家」為中心的照護體系。本計畫提供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居家安寧療護之醫療服務。也就是照護對象涵蓋居家醫療、輕度失能到末期患者。就如鄰國日本的「在宅醫療」,也是四、五年級以上所熟悉的往診。這樣的醫療提供模式將滿足在宅行動不便、失能或疾病特性至外出就醫不便之個案的需要,以減少不必要之社會性住院。
Q2:本計畫可提供那些服務?
A2:照護對象限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且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
   提供一般西醫門診診療服務、一般居家護理或居家呼吸器、居家安寧療護等居家醫療服務。
Q3:這個計畫提供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居家安寧療護醫療服務,那怎麼樣才符合居家醫療收案條件?
A3:居家醫療階段:照護對象限居住於住家(不含照護機構),且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簡單的說就是「往診」,醫師提著看診包到病患家裡幫他看病。目前是提供一般西醫門診醫療服務,不包括牙醫、手術、麻醉、血液透析、復健診療、慢性精神疾病居家治療等特定診療服務。

Q4:那怎麼樣才符合重度居家醫療收案條件?
A4:重度居家醫療階段:基本先決條件都需要是居住於住家(不含照
護機構),且經照護團隊醫事人員評估有明確醫療需求,因失能或疾病特性致外出就醫不便者外,另應符合1.病人只能維持有限之自我照顧能力,即清醒時,百分之五十以上活動限制在床上或椅子上。2.罹患慢性病需長期護理之病人或出院後需繼續護理之病人。另使用呼吸器相關服務之照護對象,如肌萎縮性脊髓側索硬化症、先天性肌肉萎縮症、脊髓肌肉萎縮症等都是需要靠呼吸器來呼吸維持生命。這個階段簡單來說就是如處理病患導尿、尿管護理、更換留置導尿管及尿管、拔除導尿管之膀胱訓練、大小量灌腸、更換及拔除鼻胃管、鼻胃管及灌食指導、氣切管護理、消毒及護理指導、更換氣切內外管、傷口護理及換藥、還有呼吸器依賴患者之處置。
Q5:那怎麼樣才符合居家安寧療護收案條件?
A5:安寧療護階段:即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得接受安寧緩和醫療照護之末期病人,如癌症末期病人、末期運動神經元病患、或非癌8類已進入末期狀態者(如1老年期及初老期器質性精神病態2其他腦變質3心臟衰竭4慢性氣道阻塞,他處未歸類者5肺部其他疾病6慢性肝病及肝硬化7急性腎衰竭,未明示者8慢性腎衰竭及腎衰竭,未明示者)。

Q6:從上面介紹的病患收案條件,有西醫門診的、有臥床護理處理的、還有安寧的,所需要的醫療專業人員很多,那這些人員是怎麼組成的?
A6:是的,參辦這個計畫需要專科醫師、護理人員、呼吸治療人員、社工人員、提供安寧階段還要具備安寧專業也就是要有安寧教育訓練跟安寧病房實習訓練,所以醫療院所依他們所能提供的服務項目組成照護團隊,照護團隊應提供團隊內、外轉診服務,確保照護對象轉介與後送就醫之需求。照護團隊應有個案管理人員負責協調、溝通及安排相關事宜;個案管理人員可由醫師、護理人員、呼吸治療人員或社會工作人員擔任。團隊院所定期召開團隊會議,討論個案狀況,並提供個案健康照護之管理與追蹤,以落實個案照護之完整性。
Q7:本計畫個案來源如何取得?或是當家人有這樣需求時如何得知有哪些醫療院所有提供這樣的服務?
A7:照護個案來源有從住院個案及非住院個案兩條管道。
住院個案:經診治醫師評估,由出院準備服務轉銜至參與本計畫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收案。目前本署高屏業務組配合高雄市政府正推動出院準備無縫接軌長期照顧服務與居家醫療服務(住院個案評估有長照服務需求,住院期間長照服務單位與醫院充分溝通,病患出院返家長照或居家醫療服務就到家,讓病患及家屬安心及放心)。
  非住院個案:(1)由參與本計畫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直接評估收案。(可由診所病人中發掘潛在個案,如因行動不便長期由家屬來代拿慢性病藥者)。
 (2)由個案或其家屬向參與本計畫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出申請,或由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及合約居家服務單位)、衛生局(所、室)、社會局(處)等轉介至參與本計畫之醫事服務機構評估收案。(高雄市政府自今年6月起長照服務點分佈在各區衛生所提供服務,照管專員發現轄區有居家醫療需求的個案,即媒合轉介到附近的居整參與院所評估收案,本組也設計製作轉介單,供轉介單位使用)。
  健保署已積極協請縣市政府衛生局、衛生所、長照中心、社會局、民政慈 善團體,當有需要居家醫療照護的個案,媒介到參與本計畫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收案。或是民眾也可由健保署網頁查詢目前住家附近有哪一 家院所參加,主動告知醫師你們的需求,由醫師直接評估收案。健保屬網頁查詢路徑:www.nhi.gov.tw/醫事機構/網路申辦及查詢/居家相關醫療服務,從這裡我們可用縣市別查詢有哪些醫療院所有參加這個計畫,可以提供病患居家醫療的服務。
 Q8:若病患符合收案條件,那病患的照護內容有哪些?
 A8:本計畫是含括「居家醫療」、「重度居家醫療」及「安寧療護」三照護階段之照護內容,包括:
1.醫師訪視-提供一般西醫門診診療服務,但不包括手術、麻醉、血液透析、復健診療、慢性精神疾病居家治療等特定診療服務。
2.護理人員訪視:提供居家護理一般照護、特殊照護、臨終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等。
3.呼吸治療人員訪視:提供居家呼吸照護及案家自我照護指導。
4.其他專業人員訪視:視需要由臨床心理師或社會工作人員訪視。
5.藥品處方調劑服務:照護對象所需之藥品,得由處方之特約醫療院所提供調劑與送藥服務,或由家屬持健保卡及處方箋至社區藥局或原處方院所調劑領藥。照護對象獨居時,應提供適當之藥事服務。
6.24小時電話諮詢服務:於照護對象發生緊急狀況時,提供照護對象及其家屬24小時醫療專業諮詢服務,必要時應啟動緊急醫療後送程序。
Q9:當團隊的醫護人員到病患住家提供醫療服務時那要繳多少錢?
A9:依規定繳交部分負擔:
1. 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之醫療費用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居家照護規  定計收,也就是醫事人員訪視費用、檢驗檢查費、特殊材料費等加總之5%;另處方用藥另依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規定計收,也就是藥品每超過100元加收20元,最高加收200元。
2. 若屬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所列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等就醫情形之一,保險對象免自行負擔費用。
3. 若屬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三條第四項所訂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條件之施行地區,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費用得予減免 20%。在高雄市減免地區是永安區和田寮區,屏東地區是崁頂鄉、新園鄉、萬巒鄉和麟洛鄉。
4.醫事人員到病患家裡的交通費用,是不在健保給付範圍,是由病患直接付給醫療院所。
Q10:目前高屏業務組有哪些院所參加?
A10:因這個醫療提供模式跟現在病人生病要自己到醫院或診所來看病的模式不同,陸續有很多醫療院所已加入居家醫療服務行列,統計至106年7月31日的資料,高屏地區共有30群(241家院所),每個次醫療區域都有服務院所,共照護了3,625人個案。在高雄市地區有18群(172家院所)、屏東地區有10群(47家院所)、澎湖地區有2群(22家院所)。
  目前高屏地區各大醫院均結合臨近家醫群診所及居家護理所共同組團參加,提供居家醫療服務。
  健保推行這個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希望能在地化、普及化的提供行動不便的在宅病人醫療服務,所以我們也積極的鼓勵更多的醫療院所加入,讓佈點普及,以嘉惠當地有居家醫療需求的民眾。
健保屬網頁查詢路徑:www.nhi.gov.tw/醫事機構/網路申辦及查詢/居家相關醫療服務,從這裡我們可用縣市別查詢有哪些醫療院所有參加這個計畫,可以提供病患居家醫療的服務。或打0800030598免付費電話詢問,我們將竭誠為民眾服務。
  在就地老化的目標下,我們期待給老人一個安心又完善的醫療服務,我們希望居家式的醫療照護可以推廣,也希望老人或病患可以在家裡最熟悉的地方接受醫療服務。健保署會更努力精進,以提供居家醫療病患整合性之全人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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